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网民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网民无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每年进行年报
5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拥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
等,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相关技术人员
• 营业执照副本
•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食药监管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 栏目设置说明
•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 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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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对客户个人及公司信息严格保密,与我公司合作,业务稳定有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无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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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中同等条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产品服务质量为代价的基础上,给予客户高性价比的优质服务;
成功取证后,如客户在使用证件时需要协助,我司也会积极配合,每年年报定期提醒,政策调整会迅速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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